函 瘦身美容業使用項目規組疑義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2年6月16日
北市都二字第092314867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函詢瘦身美容業使用項目歸組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 貴處九十二年六月二日北市工建照字第○九二六四二六八七○○號函辦理。
二、經查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瘦身美容業係指: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觀之健美,所實施之綜合指導、措施之非醫療行為。次查 貴局九十年一月二十日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歸組研議小組第五十六次會議紀錄,前開瘦身美容業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五條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之使用項目之第二十六組:日常服務業(理髮、美容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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