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訂定臺北市大專學校容積率標準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1年12月23日
府都二字第091082116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訂定臺北市大專學校容積率標準,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八十三條規定,學校用地(幼稚園、小學、國中、高中、大專)之容積率不予規定,同條文第二項規定:「前項各公共設施之管制不予規定者,各該主管機關應會同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考量公共安全、都市景觀及公害防治等與公益有關之事項後,再行規定。」。

二、為使本市大專學校於規劃設計時,能有明確之管制規範,並簡化學校興建工程行政程序,經考量公共安全、都市景觀及公害防治等與公益有關之事項,研議學校用地容積率訂定原則,並依該原則訂定臺北大專學校容積率標準(如附件),未來各校校園規劃設計請依本標準辦理。

三、為保留學校長期發展之彈性,若未來需求容積需超過前述標準者,得依發展需求,考量建築物配置方式及特殊條件,經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酌予提高。

 

 

大專學校容積率一覽表

學校名稱

建議容積率(%)

國立台灣大學

校本部

240

醫學院

240

法商學院

24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校本部

240

美術大樓校區

240

理學院校區

240

教育學院校區

240

國立臺北大學

民生校區

240

合江校區

240

國立政治大學

公企中心

300

山下校區

240

山上校區

120

附設中學

160

國關中心

160

附設實驗小學

200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校本部

280

學生宿舍校區

280

國立臺北護理學院

城區部

240

石牌校區

240

國立臺北師範學院

240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60

國立陽明大學

160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240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300

國立臺灣戲曲專科學校(復興劇校校區)

200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160

臺北市立師範學院

240

東吳大學(城中校區)

260

中國文化大學

160

淡江大學(城區部)

240

銘傳大學

160

輔仁大學(城區部)

240

世新大學

200

德明技術學院

160

光武技術學院

240

康寧護理專科學校

174

中國海事商業專科學校

160

馬偕護理專科學校

1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