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段地區土地用途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89年3月10日
北市都二字第89202186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 台端函詢本市內湖區安康段地區土地用途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 台端署期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申請書辦理。

二、經查依據本府八十三年九月十四日公告「擬定基隆河成功橋上游河道截彎取直後兩側土地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台端所詢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為工業區(供輕工業使用),該工業區容許使用組別並未包含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使用組別第四十六組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及第四十七組容易妨害衛生之設施甲組(含廢棄物處理場《廠》)。至於「土資場」則得依「台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暫行要點」規定,經由雜項執照許可,設置臨時性土資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