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指定「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大稻埕教會」為直轄市定古蹟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1年5月28日
府文化二字第09105461301號
法規內文

主旨:公告指定「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大稻埕教會」為直轄市市定古蹟。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及台北市市定古蹟指定作業要點。

 

古蹟名稱

類別

種類

地址或位置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大稻埕教會

直轄市定古蹟

教堂

臺北市大同區甘州街四十號

範圍

一、古蹟本體:建築物本體。

二、古蹟所定著之土地: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三二○地號建築本體所在位置。

公告事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