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須知
歷史沿革
9.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日臺北市政府(101)府都築字第一0一三五七四一八00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五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8.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六日臺北市政府(97)府都築字第0九七三三八0一三00號令修正發布
7.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臺北市政府(95)府工二字第0九五三0一八0七00號令修正,並自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6.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臺北市政府(91)府工二字第0九一0五九三五三00號函修正
5.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五日臺北市政府(90)府工二字第九000七三0八00號函修正
4.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五日臺北市政府(85)府工二字第八五0000六七號函修正
3.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二月十一日臺北市政府第四0二次首長會報修正
2.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月十八日臺北市政府第三0五次首長會報修正
1.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月七日臺北市政府第二四0次首長會報准予核備
法規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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