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與內湖四期重劃區都市計畫說明書法規競合疑義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89年10月7日
北市都二字第88229004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本市內湖四期重劃區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與本府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新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競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關於內湖四期重劃區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容積率與「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不符部分,考量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及維持原計畫之公平、合理性,刻正依內政部函示,辦理本地區都市計畫變更,將本地區之第二之一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二之一種住宅區(特),其容積率仍維持為百分之二二五,於該變更案完成法定程序前,仍依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之容積率辦理。

二、區內建築開發基地建蔽率部分,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辦理。

三、區內住宅區綜合設計適用部分,因本府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新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業已取消住宅區綜合設計之適用,故本地區住宅區不適用綜合設計放寬規定。

四、區內第二種住宅區開發建築物高度部分,應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辦理,第二之一種住宅區開發建築物高度部分,仍依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辦理。

五、區內建築基地跨二種高度限制地區整體高度分派可否不受分區限制乙節,請依各別基地之規定辦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