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民生東路新社區特定專用區之住宅區(住宅用地) 得比照「第三種住宅區」納入「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之適用範圍,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工務局九十年一月四日北市工建字第九○四二○三八三○○號函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