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有關地面承受雲梯車荷重,請以2t/m2均佈活載重計入地面層方式計算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
北市工建字第094547250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地面承受雲梯消防車荷重,請以2t/m2均佈活載重計入地面層方式計算,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說明:
一、本案納入本局九十四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4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8號。
二、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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