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檢送本局修正「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雜項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及「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各1份(如附件)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
北市都建字第101636296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
檢送本局修正「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雜項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及「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各1份(如附件),自即日起適用,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說明:
一、本案納入本局101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66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28號。
二、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附件
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doc
雜項執照注意事項附表.doc
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