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本府推動「建造執照委託協助審查制度」案,有關涉及「重新檢討會辦內容」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97年8月15日府都建字第09762779900號函續辦。
二、本府制定之「建造執照委託協助審查制度」,將於97年10月1日實施,其中建造執照辦理過程中所需「會辦事項」將併同實施;請各局(處)自97年10月1日起,全力配合本市建造執照委託協助審查業務及各項會辦事項,並依建造執照會辦審查表辦理(詳附件)。
三、另有關本市建造執照委託協助審查案之協助審查單位,將俟勞務採購決標後另函通知。
四、本案納入本府97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3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23號。
五、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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