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北市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施工交通影響說明(格式)」乙份 ,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臺北市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規定『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申請人應於施工前將交通影響說明送本府交通局審查,經核可使得施工』乙節,為利申請人研擬交通影響說明,簡化審查程序及時間,本局特研擬「臺北市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施工交通影響說明(格式)」,惠請協助提供申請人參考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