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都市計畫說明書中訂定之獎勵建築容積得否計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2條所稱都市計畫法規之基地容積疑義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4年5月26日
營署建管字第0942908795號
法規內文
主旨:為都市計畫說明書中訂定之獎勵建築容積得否計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2條所稱都市計畫法規之基地容積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奉交下貴局94年4月19日北市工建字第09452133600號函。
二、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2條規定「…不得超過都市計劃法規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該基地面積之百分之十」中所稱之「都市計劃法規」,前經本部93年8月27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30086049號函示在案。本案貴市都市計畫說明書中有關獎勵建築容積之規定,自屬都市計畫相關法規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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