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貨櫃屋」可否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規定處理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79年10月26日
台內營字第00842559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土地上放置「貨櫃」供作居住、休憩、辦公等用途,可否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規定處理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七十九年十月十一日北市建字第六八○九三號函。

二、本案貴局既經確認其「貨櫃」有代替房屋使用之事實,依行政院六十年六月二日台六十內四九七三號令對利用「車體」居住如何處理核示之意旨,得視同違章建築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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