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8條第1項第2款疑義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2年8月25日
經能字第09204610930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可供使用之整塊土地總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規定,係指申請人規劃設置加油站之整塊基地面積下限之規定,而該申請基地面積係以供設置加油站人車通行空間、基本設施、附屬設施、兼營業務設施及其他相關設施使用之投影土地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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