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鑑定原則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0)北市工建字第九0四二二七000號函訂頒(自90.2.1起實施)
2.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1)北市工建字第0九一五二九二三九00號函修正
法規內文

一、本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申請鑑定時,鑑定機關(構)應依本原則辦理鑑定業務。

二、鑑定項目應包括:

(一) 鋼筋檢測:腐蝕速率、斷面量測。

(二) 混凝土檢測:抗壓強度、氯離子含量、中性化深度,必要時增加保護層厚度檢測。

(三) 裂縫量測:裂損狀況:裂縫寬度及長度。

三、各樓層混凝土檢測取樣數狀況:裂縫寬度及長度。

四、上述檢測結果若不符原設計,應依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訂之?既有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手冊?辦理耐震能力評估。

五、經耐震能力評估可補強者,應經結構分析後提具補強計畫(包含長期腐蝕監測計畫);無法補強者,應作明確之建物危險程度判定。

六、鑑定流程詳如附件。

附件
A1-12-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