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推動使用作業要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內政部營建署(九四)臺內建研字第0九四00九八九二五三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一點
2.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臺內建研字第0九五0八五0一0八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點、第九點、第十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
3.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內政部臺內建研字第0九七0八五00四三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原名稱:「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推動使用作業要點)
4.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日內政部臺內建研字第0九八0八五0一六一號令廢止;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法規內文

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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