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公寓大廈外牆面裝設冷氣是否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0年11月1日
台90內營字第9014155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公寓大廈外牆面裝設冷氣設備是否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九十年九月二十四日府工建字第九○○○一六八九○○號函。

二、關於函詢本部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台八九內營字第八九八三八六五號函及本部營建署八十八年九月十三日八十八營署建字第二七四九○號函釋意見分歧疑義乙節,有關本部營建署八十八年九月十三日八十八營署建字第二七四九○號函所稱:其內容並無窗型冷氣機該項,……是該大樓於規約中若有明文限制,則應依該規約辦理乙節,係指未變更外牆面而言,例如依原核准圖說外牆面開設有窗戶,在窗戶裝設窗型冷氣機等;另有關本部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台八九內營字第八九八三八六五號函所稱:公寓大廈外牆面懸掛大型空調設備之物體,業已違反上開規定乙節,係指該大型空調設備物體之懸掛業已改變外牆面而言,兩者情形不同,應不發生分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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