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93.7.27.「營造業公司或商業登記名稱規定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相關業別定義內容」協商會議紀錄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3年8月2日
營署建管字第0932912526號
法規內文

主旨:檢送本署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關於營造業公司或商業登記名稱規定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相關業別定義內容」協商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說明:

陸、會議結論:

案由一:營造業名稱是否應冠以「綜合營造」、「專業營造」或「土木包工業」乙節。

決議:由於營造業法尚無營造業名稱應冠以「綜合營造」、「專業營造」或「土木包工業」之規定,營造業之名稱冠以「綜合營造」、「專業營造」或「土木包工業」原則不予強制規定,惟為銜接本法施行前營造業管理規則及土木包工業管理辦法之規定,並有助於營造業之登記及管理,本部訂定之各等級、類別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及本署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應建立明確之編碼及標示系統,並開發資訊系統提供相關單位及民眾查詢營造業登記資料。

案由二: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營造業」相關業別定義內容乙節。

決議:

一、經與會單位討論決議,現行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1營造業」之分類建議修正如下:

大類

E營造及工程業

中類

E1營造業

小類

E101綜合營造業

E102土木包工業

E103專業營造業

細類

E101011綜合營造業

E102011土木包工業

E103011鋼構工程

E103021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

E103031基礎工程

E103041施工搭架吊裝及模版工程

E103051預拌混凝土工程

E103061營建鑽探工程

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

E103081惟幕牆工程

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

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

E103111防水工程

二、關於E大類(營造及工程業)E2EZ各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及定義內容,就E1營造業之修正內容應如何對應調整乙節,涉及無需經營造業許可之各業與營造業營業項目之釐清,請與會各公(協)會於會後二週內,研提書面意見送本署業務單位彙整,俾提供經濟部修正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相關業別定義內容之參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