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關於營造業負責人死亡,因遺產稅尚未核定完納,無法辦理負責人變更,申請選任臨時管理人暫代負責人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95年12月28日府都建字第09575693300號函。
二、本案東進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死亡,既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裁定,可依公司法規定選任鍾國隆君為該公司之臨時管理人,依行董事會之職權,經濟部業依該裁定完成其臨時管理人之登記,為顧及該營造業持續營運,同意暫以臨時管理人鍾國隆君代行該營造業負責人職權,辦理營造業變更登記,並受營造業法第28條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