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營造業負責人死亡,申請選任臨時管理人暫代負責人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月22日
台內中營字第0960800108號
法規內文

主旨:關於營造業負責人死亡,因遺產稅尚未核定完納,無法辦理負責人變更,申請選任臨時管理人暫代負責人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951228日府都建字第09575693300號函。

二、本案東進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死亡,既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裁定,可依公司法規定選任鍾國隆君為該公司之臨時管理人,依行董事會之職權,經濟部業依該裁定完成其臨時管理人之登記,為顧及該營造業持續營運,同意暫以臨時管理人鍾國隆君代行該營造業負責人職權,辦理營造業變更登記,並受營造業法第28條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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