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營造業於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發布前申請由有限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2年9月4日
台內營字第0920088862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佳榮營造有限公司申辦變更組織為佳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九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府工管字第○九二○○一三五六○五號函辦理。

二、查本部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台內營字第○九二○○八五一三○號令發布「營造業法相關子法訂定發布前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登記暫行處理原則」附件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填寫須知第二點(三)規定為:「組織性質係指依商業登記法第二條登記為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或依公司法第二條登記之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營造業變更有限公司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上開暫行處理原則並無限制,營造業法亦非不許。是營造業於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發布前申請由有限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得參照營造業管理規則、營造業申請登記須知及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變更登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