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於營造業法施行前如涉及違反營造業管理規則、技師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懲戒之法規適用乙節,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九十二年四月三日北市工建字第09251906300號函。
二、本法施行前符合營造業管理規則相關罰則構成要件之案件,於本法施行後如何裁處乙節,本部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台內營字第0920086876號函(如附件)業有釋示,至其專任工程人員於營造業法施行前如涉及違反技師法之相關規定時之法規適用,宜徵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