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執行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查核工地主任執業證 乙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2月22日
營署中建字第0953580808號
法規內文
主旨:為落實營造業法第
30
條規定之執行,凡依前揭條文應設置工地主任之工程,請於依同法第
41
條規定辦理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工地主任在現場說明時查核其執業證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