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執行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查核工地主任執業證 乙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2月22日
營署中建字第0953580808號
法規內文

主旨:為落實營造業法第30條規定之執行,凡依前揭條文應設置工地主任之工程,請於依同法第41條規定辦理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工地主任在現場說明時查核其執業證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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