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關於土木包工業籌設許可時,檢附負責人「服務證明書(民營公司出具)」之證明文件是否須經法院公證(認證)一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月11日
台內中營字第0940088230號
法規內文

主旨:關於土木包工業籌設許可時,檢附負責人?服務證明書(民營公司出具)?之證明文件是否須經法院公證(認證)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94129曰基府都建參字第0940138770號函副本及李文衛先生94128日函辦理。

 二、查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1款款尚無規定在依法登記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民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單位服務者,所繳驗之服務證明書須經法院公證(認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