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訂定「內政部營建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許可申請表」、「內政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試驗計畫申請表」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2年4月23日
台內營字第0920085895號
法規內文

主旨:訂定「內政部營建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許可申請表」、「內政部營建事廢棄物再利用試驗計劃申請表」,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附件
A2-1-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