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修訂「臺北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自主檢查表」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3年7月13日
北市工建字第093528780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檢送本局修訂「臺北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自主檢查表」乙份(如附件),請轉知 貴會會員查照。

說明:

一、本局為加強本市建築工程施工管理,以減少施工災害,針對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檢查項目及方法,修訂「臺北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自主檢查表」,請轉知 貴會會員配合辦理自主檢查,並於每季工地總檢前(每三、六、九、十二月之十五日前),將自主檢查表傳真到本局建管處,如未進行自主檢查或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不能會同自主檢查者,本局建管處將列管於工地總檢時優先加強抽檢,以確保施工安全。

二、本案納入九十三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彙編第○三一號,目錄第二組第○○四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附件
A2-1-4-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