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施工中高層建築物(六十公尺)設置航空障礙燈規定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1年5月23日
北市工建字第091529223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為維護飛航安全,施工中高層建築物(六十公尺以上)請依規定設置航空障礙燈,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九十一年年五月十日八十九營署建管字第○九一二九○七○七七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九十一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六六號,目錄第二組第六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