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臺北市工程交通維持計畫書檢核表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1年5月7日
北市工建字第091518523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為提昇本市工程交通維持計劃書專業水準及品質,縮短交通維持計劃書審查時間乙案,請轉知 貴會會員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九十一年四月十六日北市道字第○九一○四一八號函辦理。

二、鑑於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過去審理工程單位所提送工程交通維持計劃書,由於多數計劃書並非交通專業人士或顧問公司製作,加上計劃書提送前並未針對內容是否合乎需求進行檢核即輕率送出,致使交通維持計劃書品質良莠不齊或內容不符需求,增加審查及作業時間,為提昇工程交通維持計劃書專業水準,自即日起研提之交通維持計劃書,建請在設計階段交由交通專業人士或顧問公司製作。

三、此外,為確認交通維持計劃書內容是否皆合乎需求,自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各工程交通維持計劃書內第一頁必須檢附「工程交通維持計畫書檢核表」(如附件),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確認簽章無誤後方予受理審查。

四、本案納入九十一年台北市建管法令彙編第二三號,目錄第二組編號第○三號。

五、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附件
A2-1-4-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