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為貫徹雨、污水下水道分流制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7年6月9日
營署水字第0972909639號
法規內文

 

主旨:為貫徹雨、污水下水道分流制,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鑑於民眾在陽台使用洗衣機之習性,請 貴府下水道單位於會審改建或新建建築物建照執照時,要求業者於陽台預留洗衣專用廢水排水孔,並確認廁所污水及生活雜排水均確實導入污水管路系統,俾免污水與生活雜排水排入雨水管路,污染下游河川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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