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有關遮陽板仍應受建築物高度之限制」乙案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5年6月19日
北市都規字第095320729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有關貴局函詢「遮陽板」得否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2條第24項之立法精神,不受建築物高度比之限制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局95年5月24日北市工建字第09564389600號函。
二、查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2條第1項第24款規定,不適用建築物高度比之範圍依法限於不計建築物高度者及不計建築面積之陽台、屋簷、雨遮,至遮陽板仍應受建築物高度比之限制,惟如貴局檢討前項遮陽板實際使用功能可比照雨遮或屋簷,本局將納入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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