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公告臺北市松山機場航空噪音管制區(臺北市部分)範圍及分級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2年8月14日
北市環一字第092329335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公告臺北松山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臺北市部分)範圍及分級,如附圖及附表。
說明:
一、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十一條之二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環署空字第○九二○○三○七五六號函、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環署空字第○九二○○三三七一○號函。
二、臺北松山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臺北市部分)範圍及分級與本局九十二年二月十九日北市環一字第○九二三○四二九五○○號修正公告臺北松山機場航空噪音管制區(臺北市部分)範圍及分級相同。
 
 
附件
A1-12-4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