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日前即已存在,且具獨立出入口及固定隔間者,即得辦理門牌增編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1年8月28日
北市工建字第09153937700號
法規內文

 

主旨:函轉本府民政局有關「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日前即已存在,且具獨立出入口及固定隔間者,即得辦理門牌增編」函件影本(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本府民政局九十一年八月二日北市民四字第○九一三一○七三三○○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九十一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四六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一三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附件